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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方案》的通知

来源:河北初中升学网 时间:2023-08-24 20:03:08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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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 方案》的通知如下,河北中职招生网提供河北中职技能大赛报名等资讯,希望对同学们报名报考有所帮助。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冀教职成[2019]24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河北省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河北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举办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部署,结合我省职业院校实际,制订本大赛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要求,以提高学生发展型、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为核心,遵循职业院校学生认知特点和技术技能培养规律,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坚持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培育工匠精神,促进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全面提升。

  二、实施原则

  全省统筹,集团为主。全省统一规划,统筹赛项设置。各类专业省级职教集团对标国赛,负责赛项的规划设计、组织筹备、承办、集训和技能提升训练等工作。

  瞄准前沿,突出重点。赛项设计优先考虑河北产业转型升级、京津冀区域协调、绿色开放等发展路径,着重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扶贫重点产业等紧缺领域的先进技术技能。

  分级选拔,赛训结合。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和校级分级比赛、层层选拔,创造条件推行“赛前培训、边赛边训、赛后集训”的工作模式。

  规范管理,公正公平。优化机构设置,创新工作思路和管理模式,强化制度约束。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建立竞争择优机制,尊重行家的专业意见,选拔最有潜力的优秀选手参加国赛。

  三、大赛项目

  各省级职教集团参照近几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设置与规划,结合河北省产业发展和职业院校开办专业实际情况,设计拟定赛项、制订比赛方案、提出承办申请、拟定比赛通知等。赛项方案应包括赛项名称、承办单位、参赛学校所数、比赛内容、比赛方式、比赛规程、比赛条件、比赛执委会名单安保措施等。

  四、组织机构

  (一)大赛领导小组(附件1)

  成立河北省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大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技能大赛的领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二)大赛组委会(附件2)

  设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主要职责:全省大赛的顶层设计,包括大赛定位、办赛原则及组织形式等;审定赛事规划、赛项范围及方案;发布年度赛事公告、监督指导大赛进程;审定发布大赛成绩等。指导省级职教集团设立赛项省级专家库,并予以备案。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

  (三)大赛执委会

  大赛执委会是各赛项的执行机构,由各省级职教集团负责组建,人员构成上要有2名大赛组委会成员参加。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本类专业赛项的规划、筹备、实施等各项工作;确定承办单位,落实比赛场地及设施设备;审定赛项规程和赛题设计,编撰赛项技术文件;审定裁判资格及具体名单,组织裁判人员培训;审定参赛学生资格;召开赛前说明会,及时发布赛项信息,负责赛项展示体验和宣传工作;做好比赛组织和接待工作,统筹赛事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大赛年度总结,做好过程文件存档和赛后资料上报等工作。

  (四)赛项监督仲裁组

  赛项监督仲裁组一般由3-5人组成,人员构成上要有1名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参加。赛项监督仲裁组名单由大赛执委会推荐,经大赛组委会审核确认。主要职责:负责对赛项的组织与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受理各参赛队的书面申诉并进行深入调查,做出客观公正地仲裁。

  五、大赛要求

  (一)大赛设置办法

  参赛对象为职业院校在校中职、高职学生,凡河北省范围内的中高职院校均可派队或个人参加比赛。原则上,每个赛项上每所学校不得超过2个参赛队。

  团体赛达到10个或多于10参赛队(属于不同院校,以下同),个人赛达到15名或多于15名参赛选手,设置省级大赛。团体赛达到2个参赛队但少于10个参赛队、个人赛达到3名但少于15名参赛选手、与国赛项目基本相同的赛项,一般应举办国赛参赛团体或选手省级选拔赛,不设置省级学生技能奖项,仅为选拔国赛参赛团体或选手;团体赛2个或少于2个参赛队的赛项、个人赛少于3名选手的赛项,职教集团可直接推荐国赛参赛团体或选手。

  省赛指导教师名额应与国赛名额一致,一般每个赛项的各参赛队或个人的指导老师可设置2名。

  (二)大赛奖励办法

  1.各赛项设参赛选手团体或个人一、二、三等奖。团体赛达到10个或多于10参赛队,个人赛达到15名或多于15名参赛选手,以赛项实际参赛队(团体赛)或参赛选手(个人赛)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获得一等奖的团体或个人的指导教师授予省级“优秀指导教师奖”。

  通过省级国赛选拔赛或未设置省赛直接推荐参加国赛的参赛队或个人,如果获得了国赛二等奖以上的奖励,则该参赛队或个人的指导教师授予省级“优秀指导教师奖”。

  2.根据各赛项组织情况和成绩,评定“优秀组织奖”“优秀工作者”。

  (三)大赛赛题编制

  省赛赛题内容与国赛全面对接,除对标国赛确需考核理论的赛项外,省级大赛原则上不设立理论考试。理论题库的编制以国赛公开题库为标准,各省级职教集团自主建立省赛理论题库,具备条件的,可建立省赛技能赛题库。省赛赛题难度不低于往年国赛水平。

  (四)大赛规程

  赛项规程的编制要科学合理,流程清晰,规则明确,有赛场预案,有安保措施。成绩评定要公正严明,有申诉途径和仲裁结论。赛项规程应提前一个月左右公布,让参赛选手提前了解参赛试题范围、评分标准、评分方法、评分细则等,使参赛选手及时全面获得参赛信息。

  六、工作流程

  (一)竞赛筹备阶段(9月至10月)

  省赛应在国赛的前一年筹备并启动。省赛工作每年9月1日启动,9月10日前召开筹备会,确定大赛执委会,遴选赛项承办单位。9月15日前将赛项方案上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邮箱:Hbsjndszwh 126.com。

  9月30日前,各大赛执委会发布赛事通知,指定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

  10月15日前,大赛执委会可组织赛前报名宣讲会,主要内容包括承办单位赛前说明、专家解读、往年国赛获奖者经验介绍等。

  10月31日前,进行大赛筹备。

  (二)竞赛实施阶段(11月—来年3月)

  各赛项比赛时间原则上集中安排在11月至来年3月,竞赛日程一般在3日内完成。开赛前3天,确定裁判组名单和赛项监督仲裁组名单。开赛前1天,召开领队会和裁判员培训会。按照节俭办赛的原则,开闭幕仪式从简。

  赛项成绩应在评委或软件自动计算后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公示期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比赛结束3天内,各大赛执委会将比赛成绩上交至所属职教集团,由职教集团安排专人汇总,制定成绩文件和奖励证书,并及时将比赛结果上传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Hbsjndszwh 126.com,待所有赛项结果汇总完毕后,经大赛组委会审核并报领导小组审批后统一公布。

  在不影响正常比赛的前提下,力争创设比赛现场网络视频直播条件,方便教师观摩和相互学习、促进指导教师间的交流研讨。

  (三)竞赛集训阶段(12月中下旬至次年5月)

  省赛结束后,参考省赛成绩和国赛要求,赛项评委按照国赛名额的200%比例推荐优秀团队或选手名单,上报大赛执委会。大赛执委会协助职教集团组织参赛成绩优异的学校或个人、具有培训和参赛经验的教师参与集训工作,开展为期不少于1个月的赛前训练。国赛报名前一周,大赛执委会另外组织3-5名专家,从集训队中优中选优,确定参加国赛名单。

  附件:1.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领导小组

            2.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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